防靜電工作服的國家標準于20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。此標準主要參照了日本工業(yè)標準《防靜電工作服》,適用于加入導電纖維的防靜電機織物為主要面料制成的防靜電服裝。防靜電織物是指基本等間隔或均勻地加入導電纖維的織物;為防止靜電,在服裝的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靜電織物的服裝,稱為“帶防靜電里料的服裝”。在服裝設(shè)計時,要注意對無防靜電性能織物的應用面積的規(guī)定,規(guī)定要求為不超過20%:沒有里料的防靜電服裝(面料全部使用防靜電織物),其用于加固、口袋時的無防靜電性能的織物,面積不應超過防靜電服的表面或里面露出面積的20% 。有里料的防靜電服(有填充物的防寒服等),其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靜電的織物,通常不使用里起毛的面料(如毛皮)。帶防靜電里料的服裝,使用無防靜電性能的織物用于領(lǐng)子、袖口的場合,其面積不應超過防靜電服的面料或里料露出面積的20%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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