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靜電工作服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
對于防靜電的領域我國沒有明確的具體標準,防靜電工作服的國家標準于20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。此標準主要參照了日本工業標準《防靜電工作服》,適用于加入導電纖維的防靜電機織物為主要面料制成的防靜電服裝。
首先要明確兩個概念:
1、什么是防靜電織物。防靜電織物是指基本等間隔或均勻地加入導電纖維的織物;
2、為防止靜電,在防靜電工作服的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靜電織物的服裝,稱為“帶防靜電里料的服裝”。
在服裝設計時,要注意對無防靜電性能織物的應用面積的規定,規定要求為不超過20%:
1、沒有里料的防靜電工作服(面料全部使用防靜電織物),其用于加固、口袋時的無防靜電性能的織物,面積不應超過防靜電工作服的表面或里面露出面積的20% 。
2、有里料的防靜電工作服(有填充物的防寒服等),其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靜電的織物,通常不使用里起毛的面料(如毛皮)。
3、帶防靜電里料的防靜電工作服,使用無防靜電性能的織物用于領子、袖口的場合,其面積不應超過防靜電服的面料或里料露出面積的20%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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